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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河英才

人才申请在津落户条件
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 津 市 公 安 局 天 津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津人社规字〔2018〕11 号 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市教委市审批办关于 印发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 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(含功能区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公安局、教育局、 行政服务中心,有关单位: 现将《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》印发你们,请遵照 执行。
市人力社保局 市公安局 市教委 市审批办 2018 年 5 月 11 日 (此件主动公开)
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落实“一基地三区”定位要求, 加快集聚各类人才,着力打造人才高地,推进“五个现代化天津” 建设,根据《天津市“海河英才”行动计划》,现制定引进人才落 户实施办法。
第一条 符合以下条件,且身体健康、无犯罪记录的国内 外人才,可以来津落户:
(一)学历型人才。包括:普通高校毕业,全日制本科生 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;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,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;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,年龄不受限制。
(二)资格型人才。包括: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; 拥有国内外精算师、特许金融分析师(CFA)、金融风险管理师 (FRM)、注册会计师、注册税务师、注册建筑师、注册勘察设 计工程师、注册资产评估师、律师等执业资格的。
(三)技能型人才。包括: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,高等职 业院校毕业并工作满 1 年,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并工作满 3 年, 具有高级职业资格、不超过 35 周岁;具有技师职业资格,不超 过 40 周岁;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,不超过 50 周岁。
(四)创业型人才。来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 - 4 - 业创业者,企业稳定运行超过 1 年,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 税 10 万元以上。创业团队核心人才不受年龄限制。
(五)急需型人才。人工智能、生物医药、新能源新材料、 新一代信息技术、高端装备制造、数字创意、航空航天、节能 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军企业所急需的人才,由企业 确定。各区人才办负责组织所在区领军企业的资格认定并公布 领军企业名单。
第二条 来津人才可选择以下落户地点:
(一)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产权房;
(二)所在单位集体户;
(三)无产权房、所在单位无集体户的来津人才,在区人 力社保部门指定的人才集体户落户;
(四)无就业单位的来津人才,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人才 集体户落户并存档。
第三条 引进人才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落户手续:
(一)符合本办法第一条前四款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,本 人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,下载“天津公安”手机移动终端 (APP),在线提出落户申请,公安部门于 3 个工作日内反馈审 核结果。审核通过的,选择第二条前三款落户地的,到拟落户 区行政服务中心引进人才联审窗口办理准迁手续;选择第二条 第四款落户地的,在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均可办理准迁手续。 
(二)经认定具有直接推荐资格的领军企业,引进符合本 办法第一条第五款条件的急需型人才,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提 出拟引进的急需型人才建议名单,经企业董事长确认后签落户 推荐函报区人才办;区人才办核准后出具急需型人才认定书; 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或人才本人按照本条第一款落户申请方式在 线提交相关数据,并持申报材料,到拟落户区行政服务中心引 进人才联审窗口办理准迁手续。 所有引进人才在领取准迁证后,回原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, 再到各相应公安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派出所办理落户手 续。
第四条 办理落户准迁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:
(一)学历型人才,需提供居民身份证、学历证书和学位 证书。
(二)资格型人才,需提供居民身份证、职称或执业资格 证书。
(三)技能型人才,需提供居民身份证、职业资格证书和 学历证书、在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凭证。
(四)创业型人才,需提供居民身份证、企业营业执照、 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。
(五)急需型人才,需提供居民身份证、所在区人才办出 具的急需型人才认定书。
除上述材料,引进人才还应对照本办法第二条选择的落户 地点提供相应材料:在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产权房落户的,提供 本人或配偶合法房产证明;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,提供单位集 体户首页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;在市、区人才集体户落户的, 无需提供人才集体户相关材料,直接办理落户手续。 第五条 区公安、人力社保、教育部门负责服务窗口三方 联审。办理落户准迁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。 区公安、人力社保部门公布咨询服务和举报投诉电话,受 理咨询服务,核查举报投诉,对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置。 第六条 市公安部门牵头,组织人力社保、教育部门,每 年按照 10%以上比例抽检人才落户情况,加强事中事后监管。对 弄虚作假骗取落户资格的人员,注销户口并纳入诚信“黑名单”; 对相关责任企业,取消其推荐资格;情节严重的,依法追究法 律责任。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每年视运行情况优化完善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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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时间:2024-11-22 16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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